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研究生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校决定启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并自现在起组织开展我校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三年制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在校两年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学年学习的研究生;在职进修研究生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门知识,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具有我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专家学者推荐,并作为本项目的指导老师。
4.申报人一个年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研究项目的内容和资助办法
1.申报研究项目的内容:实践课题研究、调查报告、案例研究、科技发明制作及其他有研究价值的课题等。本次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年,2014年11月将进行结项,所报项目应该能够在此期间内完成并初步形成结项成果。
2.资助办法:本次凡获准立项项目,均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并鼓励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拟设立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2000元;一般项目30项,每项资助1000元。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和接受报名(11月15日至11月22日)
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应以多种形式向研究生进行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同时做好接受报名的各项工作。
学生报名程序:了解申报项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申报课题和指导教师;填写立项申报书(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指导教师填写意见;申报书报所在培养部门。
2、研究生所在培养部门初审(11月23日――11月26日)
报名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并在申报书“研究生所在学院意见”一栏填写意见,择优推荐上报研究生学院。推荐报送研究生学院的材料包括研究生所在部门盖章的申报书一式5份,并附申报书电子版。
3、学校评审及公示
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资助项目。获准立项名单于12月上旬公示。
四、项目经费的管理
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由研究生学院自“创新培养经费”划拨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并有所在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按照开支范围进行审核报销。
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业务资料费,论文印刷费等;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
3.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与项目有关的图书资料费等;
4. 学术交流费用;
5.相关经费:除以上费用外,确因科研项目需要支出的其他经费。
五、项目执行和结项有关要求
1.各学院、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部门应高度重视研究生科研立项工作,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本学院研究生申报项目。鼓励学院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以保证学生科学研究活动的顺利开展。
2.研究生导师和立项项目指导老师应积极指导、督促研究生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科研创新项目如出现未按时完成、未获批准延时结题等情况的,该项目指导老师三年内不得指导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3. 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完成后,应及时结题。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附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由研究生学院组织结题验收。
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字样。
六、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